公布 | 關于2023年12月全國道路貨運車輛公共監管與服務平臺動態監控服務商評價結果及終端質量統計情況的公布
2024-01-18 10:25
根據《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道路貨運車輛動態監控服務商服務評價辦法〉的通知》(交辦運〔2016〕169號)的要求,2023年12月全國道路貨運車輛公共監管與服務平臺動態監控服務商服務評價結果及終端質量統計情況(見附件)已通過公示程序,現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 2023年12月道路貨運車輛動態監控服務商服務評價結果.pdf
中國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