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應急信息技術國家工程實驗室 2019年度開放基金指南
以“開放、共享、融合、創新”為理念,交通安全應急信息技術國家工程實驗室(以下簡稱“實驗室”)設立面向國內外開放的專項基金,資助國內外本領域內科技研發人員的研究研發與成果轉化,以提升實驗室科技研發水平,促進學術與人才交流,推進實驗室科學、持續發展。
一、宗旨
加強實驗室主要研究方向與人工智能、互聯網+、大數據、物聯網等現代技術之間的相互交叉與滲透,強化對前沿、新興技術的學術研究與融合研發,促進技術成果的產業化發展。
通過擴大開放,努力將實驗室建設成為安全應急信息技術領域國家重大科技項目研究、先進技術研發與成果孵化以及高層次人才培養的中心,為交通安全應急信息技術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發展提供技術支撐。
二、研究方向和內容
圍繞我國交通運輸發展需求,針對提升交通安全應急通信保障能力和提升交通運輸信息服務能力等領域存在的核心問題,利用通信、信息、導航定位、遙感等現代科學技術進行核心技術的研究和研發。
2019年開放基金研究方向如下:
(一)基于5G的高速公路車路協同關鍵技術研究方向
研發高速公路的車路協同關鍵技術,研究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基于5G的車載終端互聯技術、基于路側計算與通信單元的邊緣云技術、基于端-網-云架構下網絡資源協調技術、車-車/車-路互聯環境下交通系統協同運行優化技術等,以實現高速公路車路協同一體化,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二)船舶智能化管理關鍵技術研究方向
針對船舶智能化管理水平不高、船岸智能交互能力不足、船舶智能通信能力不足等問題,重點研究航行態勢分析、船岸智能通信、船岸信息協同等關鍵技術,研發先進高效的船舶智能化管理平,實現航行航跡、預警預控、設備監管、視頻監控等多方位一體化管理監控,全面提升船舶智能化管理水平,提升船舶航行安全水平。
(三)面向未來公路基礎設施安全提升的監測預警關鍵技術研究方向
利用多源遙感手段對典型區域的公路邊坡地災開展風險識別和評估研究;對風險排序高的區域開展監測預警研究,實現復雜交通環境下對突發事件的智能化分析與自動化監測預警。
(四)交通運輸二維碼技術標準研究與應用研發方向
二維碼技術作為物品精確管理的重要技術手段及信息傳播的重要載體和入口,在成本、效率、可靠性等方面具有明顯優勢,是有效解決交通運輸領域“點多、線長、面廣”的有效手段,近年來已在交通運輸行業部分領域開展應用,但存在標準規范空白、監管機制缺失、應用系統無法互聯等關鍵問題。針對當前現狀問題,結合我國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需求,開展交通運輸二維碼標準研究及應用落地,促進二維碼技術在交通運輸行業的規范管理與深度應用。建議研究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基礎設施的智能化管理;智慧交通;智慧旅游;智慧出行。
(五)智能交通運行環境自主感知及預警物聯網系統優化關鍵技術研究方向
研究面向城市智能交通的多類型運行環境進行準確感知的多傳感器融合技術;研究基于邊云感知、計算協同的物聯網技術,提升運行環境監測預警的實時性;研究智能交通物聯網能量及帶寬資源優化利用技術,提升監測網絡的服務能力。
(六)交通運輸通信信息集團有限公司治理體系研究
以交通運輸通信信息集團有限公司為對象,通過調研訪談分析,結合集團當前正在進行并不斷深化的事企分開改革,以及轉型發展需要,以提升組織效能為目標,研究該集團的組織結構、治理架構、治理體系和工作模式,提出再造或改進優化的意見建議;可選一些重點或關鍵點,深化研究形成結論。
三、開放基金申請辦法
凡從事與交通安全應急信息技術有關的國內外企業、創新團隊、高級及中級科技研發人員、青年科技工作者及博士研究生均可申請本實驗室的開放基金。實驗室固定人員不得承擔開放基金項目。
開放基金原則以項目為單元進行申報,項目執行期限一般為1至3年。對于同一指南方向下采取不同技術路線或在不同行業領域進行示范應用、產業化推廣的項目,實驗室將擇優同時支持3至5項,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根據中期評估結果再擇優繼續支持。
實驗室的開放基金,主要用于項目中產生的調研費、實驗費、設備耗材等費用,同時包括研究者的住宿、交通費等。項目申請者應以實事求是的原則申請資助金額,資助強度一般為每項5至8萬元。
申請方請下載并按要求填寫《交通安全應急信息技術國家工程實驗室開放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書》,打印一式五份,經簽字蓋章后寄送至本實驗室,同時將申請書掃描電子版發至實驗室郵箱tsei@cttic.cn。2019年度開放基金申請截止日期:2019年7月31日。
對于具有重大意義的技術研發或產業化推廣項目,處于安全應急信息技術發展前沿的研究課題,國際合作研究項目以及實驗室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實驗室將優先予以支持,并酌情加大資助力度。
四、開放基金審批
實驗室對符合要求的所有申請書進行初審后,將邀請3至5位行業專家對申請項目予以復審。
開放基金的評審結果由實驗室正式通知申請者及所在單位。實驗室及參加評審的有關人員將對評審工作中個人發表的意見及申請方的研究技術方案等材料與信息嚴格保密。
五、開放基金項目實施管理
(一)實驗環境與設備管理
實驗室試驗環境及所有供從事研究的設備系統,除某些由專人操作外,其它均可供開放基金資助的研究人員直接操作使用。使用儀器設備過程中,應遵守實驗室的規章制度和儀器設備的操作規程,并接受實驗室管理人員的指導和管理。
開放基金項目的各項試驗及測試,原則上應在實驗室內完成。對實驗室不具備條件的試驗及測試,項目負責人可根據實際需要,向實驗室提出要求,經實驗室批準后可自行聯系或委托其它單位進行試驗或測試。
(二)經費管理
資助經費實行一次核定,按項目研究進度分批次撥款。撥款方式:項目資助經費的30%按進度計劃拔付給項目負責人或其所在單位用于研發工作的順利開展,項目中期檢查后撥付40%,其余30%待項目結題驗收后撥付。
在實驗室財務制度規定范圍內,開放基金項目負責人有權按照工作計劃的安排支配費用的使用,實驗室有權隨時對開放基金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對于經費使用不合理或不按進度完成研發計劃的項目,實驗室將依據實際情況設法予以糾正,并有權調整或停撥資助經費。
(三)計劃管理
開放基金項目負責人在接到批準資助通知后,應根據批準金額、研究年限和評審意見,在1個月內編寫工作計劃,報實驗室核準后立項開展工作。
開放基金項目負責人應于項目實施中期向實驗室提交工作進展報告。項目結束后,項目負責人應在1個月內向實驗室提交研究工作總結報告、研究成果及相關資料。
在開放基金項目執行期間,項目負責人不得無故中斷項目研發工作或延長工作期限。對因客觀條件影響項目研究進度,或在原計劃目標達到后,確有必要由原項目負責人繼續對該項目進行更深入地科技研發或成果推廣時,經項目負責人提出申請,實驗室批準并邀請3至5位行業專家評審同意后,可適當延長項目資助期限或進行重新立項。
(四)成果管理
凡實驗室開放基金資助的項目,應由項目負責人于基金審批申請中明確計劃成果的產出。項目負責人可根據研發進展對成果產出計劃予以調整,并報實驗室審核批準。
實驗室開放基金資助項目的研究成果,原則由實驗室與研究者或研究者所在單位共有共享。成果正式發表時,原則應注明“交通安全應急信息技術國家工程實驗室開放基金資助項目”,并以“交通安全應急信息技術國家工程實驗室”或“中交信息技術國家工程實驗室有限公司”為第一署名單位。
實驗室鼓勵開放基金項目研究人員以實驗室為平臺發表科研成果。實驗室將依據有關規定對成果獲得團隊或個人予以獎勵,獎勵資金由實驗室直接發放,不占用開放基金資助額度。
項目研究人員如需使用在開放基金項目中的研究成果作為其在原單位考核、職稱評定的依據,實驗室將予以支持配合。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蘇航
電話:010-65299501
Email:tsei@cttic.cn
申請書郵寄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太陽宮中路12號 冠城大廈 1808室,蘇航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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